1 范围及使用说明
本标准规定了军事训练伤的诊断标准及防治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军事训练中损伤的诊断、预防及治疗。
本标准参照国际疾病分类标准制订,对军事训练伤进行分类,共分为软组织损伤、骨关节损伤、器官损伤、特殊环境(因素)损伤四大类,且增加疾病严重程度分级,即分为轻、中、重、危重四级。在此基础上,可实现疾病分级诊疗、按级施治的目的。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军事训练伤是指军事训练导致参训人员的组织器官功能障碍或病理改变,简称军训伤。
3 诊断依据
军事训练伤应根据伤史、既往史,专科体检和辅助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诊断,诊断要点见附录A。
3.1伤史采集
有明确的参训史,因军事训练致伤或致病。询问参训人员本次受伤前有无与之相关的疾病或发育异常。
3.2专科体检
3.2.1软组织损伤
应检查皮肤、皮下组织、肌肉、肌腱、韧带及神经等组织的局部破损、出血、肿胀和肢体功能情况等。应重点检查疼痛部位、性质和肢体感觉、运动功能障碍情况。
3.2.2骨关节损伤
检查肢体局部和关节疼痛、肿胀、淤血、畸形及功能障碍情况。
3.2.3器官损伤
应检查相应器官的功能和结构完整性。
3.2.4特殊环境(因素)损伤
应明确致伤因素、致伤环境与损伤组织器官间关系,应检查相应组织器官的功能状况。
3.3辅助检查
心电图、超声、X线、X线计算机辅助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成像(MRI)等检查及其它专科和实验室检查。
4损伤分级
4.1轻度伤
损伤不影响组织器官功能,处置后可正常参加训练。
4.2中度伤
损伤一定程度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治疗后可参加部分训练。
4.3重度伤
损伤严重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治疗后不能参加训练。
4.4危重度伤
损伤危及生命。
5 治疗原则
应首先脱离致伤环境,解除致伤因素,尽快确定诊断。根据不同的伤病采用相应的治疗方案,妥善处理合并伤,防治并发症。
5.1软组织损伤
5.1.1 急性期(48小时内,闭合性损伤)采用休息、冷敷、压迫、包扎固定、抬高患部等方法。
5.1.2 急性期过后,可采用电磁波、超声波、热疗、磁疗、冲击波等物理治疗和中医药疗法。
5.1.3 强调功能锻炼,防止肌肉废用性萎缩及韧带挛缩、关节粘连,进一步恢复组织器官功能。
5.1.4 有手术指征者,尽量采用微创或对组织破坏程度较轻的手术治疗。
5.2骨关节损伤
遵循复位、固定、功能锻炼的原则,采用保守或手术方法恢复骨关节解剖关系,重建骨关节结构稳定性。开放性损伤应保护创面、尽早处置。
5.3器官损伤
各类器官损伤的诊治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中的治疗原则。
5.4 特殊环境(因素)损伤
使伤者迅速脱离致伤环境,排除致伤因素,针对伤病特点进行积极救治。
6 治愈标准
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临床疾病诊断依据治愈好转标准》。
7 预防原则
7.1 落实军队有关军事训练健康保护规定,实施科学训练。
7.2 加强军事训练期间的医学教育和监督,详细要求见附录B。
附录A
常见军事训练伤的诊断要点
A1 软组织损伤
A1.1皮肤损伤:所有外伤所致皮肤损伤,包括皮肤擦伤、挫伤、撕裂撕脱伤等。
A1.1.1 伤史采集:重点询问致伤因素,受伤时间及局部处理情况,了解皮肤破损面积及血运循环障碍情况。
A1.1.2 专科体检:皮肤有出血点、擦痕、缺损、脱套等外伤。关节部位皮损范围为体表面积的0.5%、非关节部位在1%以上时,诊断成立。
A1.1.3 辅助检查:无特殊。
A1.2急性肌肉肌腱损伤:所有外伤所致肌肉肌腱等结缔组织损伤,伤及血管则有出血、血肿等症状。包括肌肉挫伤、肌腱拉伤、肌肉(肌腱)撕裂伤、急性腰扭伤等。
A1.2.1伤史采集:有撞击、牵拉、碾压等外力致伤史,或用力不当、肌肉不协调强力收缩导致。重点了解伤因、伤时、受伤过程、伤后症状、功能障碍程度。
A1.2.2 专科体检:局部压痛明显,可伴有皮下或深部肿胀及相应的功能障碍。被动牵伸活动时或抵抗阻力时疼痛加剧。肌肉或肌腱断裂局部可有凹陷。急性腰扭伤时除棘旁压痛外,还伴有肌痉挛及腰部甚至下肢活动受限。
A1.2.3 辅助检查:X线检查主要用于排除骨关节损伤。肢体肿胀明显时可显示软组织肿胀影,严重的肌腱或肌肉断裂,还可见到密度减低区。超声及MRI检查可协助诊断。
A1.3 慢性肌肉肌腱损伤:所有慢性劳损性的肌肉肌腱损伤,包括肌纤维织炎、肌腱末端病、肌腱炎、腱鞘炎、滑囊炎、腰肌劳损等。
A1.3.1 伤史采集:既往有长期进行运动训练史或特定职业工作史。
A1.3.2 专科体检:局部肿胀压痛症状,症状也可轻微,多伴有相应肢体功能障碍。主被动活动时或抵抗阻力时疼痛加剧,大多有休息后症状减轻、劳累时加重等症状。
A1.3.3 辅助检查:同急性损伤的A1.2.3
A1.4神经血管损伤:所有外伤或工作环境引起的神经血管损伤,分为急性神经血管损伤和慢性神经血管损伤,神经损伤主要包括脊髓损伤和外周神经损伤,血管损伤主要包括动脉损伤和静脉损伤。
A1.4.1 伤史采集:既往有外伤史,不合理运动训练史或特定职业工作史。腰椎间盘突出症既往常有腰部外伤史,长期腰痛伴下肢麻木、放射痛,咳嗽可使疼痛加剧,卧床休息症状减轻。
A1.4.2 专科体检:局部有运动感觉功能障碍等神经症状,如腰椎间盘突出症棘突旁可有叩击痛,并向下肢放射,直腿抬高试验阳性。血管损伤以出血、循环不良或回流受限等动静脉症状为主要表现。
A1.4.3 辅助检查: X线检查主要用于排除骨质病变,肌电图检查可帮助判断神经受累程度及部位,有条件者可进行CT或MRI检查。B超检查可帮助了解动静脉功能。
A2骨与关节损伤
A2.1急性骨折:所有外伤暴力所致骨的完整性或连续性被中断或破坏,3周以内称为急性骨折。
A2.1.1 伤史采集:有明确的外伤史,受伤部位多与训练课目相关。如跳马所致的肱骨内髁骨折、投弹所致的肱骨下段骨折、器械体操及通过障碍训练所致的下肢骨折等。
A2.1.2 专科体检:除骨折局部的体征检查外,还应注意全面检查,判断有无合并神经、血管及其它脏器等损伤。
A2.1.3 辅助检查:进行X线检查,复杂骨折可行CT检查。
A2.2 应力性(疲劳性)骨折:过度应力刺激导致的疲劳性骨折。
A2.2.1 伤史采集:四肢、脊柱、骨盆等部位无明显原因的较为固定的疼痛,疼痛出现前有一至数周的强度较大的训练,而且疼痛随训练强度加大而加重,休息后自觉减轻。
A2.2.2 专科体检:检诊与A2.1.2相同;沿骨干长轴触诊有局部固定压痛点,可伴有不同程度的软组织肿胀。
A2.2.3 辅助检查:早期X线检查一般无明显骨折征象,严重者可有骨折或骨膜反应;必要时进行放射性核素骨成像检查(ECT)或MRI检查。
A2.3关节损伤:在训练中由于急性暴力或反复运动劳损导致关节连接结构损伤,包括滑膜炎、关节扭伤、关节囊破裂、韧带损伤、半月板损伤、软骨损伤、关节退变等。
A2.3.1 伤史采集:急性损伤有明确的训练受伤史,多发生于越野障碍及基础战术课目的训练等情况,以膝、踝关节损伤多见。慢性关节损伤,关节症状反复出现,多见于频繁的长跑训练。
A2.3.2 专科体检:急性期关节及其邻近组织有明显压痛、肿胀、淤血、活动受限。慢性期自身症状可不典型,但特异性临床试验——如麦氏征试验诊断半月板损伤、抽屉试验诊断交叉韧带损伤,具有诊断意义。
A2.3.3 辅助检查:X线检查一般无骨折征象,严重者可见肌止点处有小片撕脱性骨块。条件许可时采用应力位X线检查,可发现关节失去部分正常对合关系。条件许可时采用MRI检查,可发现炎性信号改变及相应组织信号异常。
A2.4 关节脱位:在训练中由于外伤因素致关节失去正常对合关系,分为急性脱位、陈旧性脱位、习惯性脱位等类型。
A2.4.1 伤史采集:有明确受伤史,关节肿痛畸形,功能丧失,可伴有神经损伤。肩关节习惯性脱位者,应注意询问此类特殊伤史。
A2.4.2 专科体检:关节脱位多有典型体征,如肩关节脱位呈“方肩”畸形;肘关节后脱位呈肘半屈弹性固定及肘后三角骨性标志位置改变;髋关节后脱位呈患肢短缩、内收内旋、屈曲畸形等。
A2.4.3 辅助检查:X线检查可明确脱位类型及有无合并骨折。
A3 器官损伤
包括颅脑、眼、耳、鼻、喉、口腔、胸部、腹部、泌尿生殖等器官。有明确受伤史,多为器官损伤伴该器官特定功能障碍,具体各器官损伤的诊断要点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临床疾病诊断依据治愈好转标准》。
A4 特殊环境(因素)损伤
各种特殊训练环境因素所导致伤病,多累及一个以上器官,包括中毒、咬蜇伤、体内异物、中暑、冻伤、雪盲、高原病、振动病、噪声聋、爆震性耳聋、航空病、电击伤、潜水及航海性疾病、放射病、电磁辐射损伤、晕动病等。
A4.1 伤史采集:特殊环境训练史,以及特殊因素接触史。如高热、高寒、高空、高原、深海等环境及噪声、振动、辐射、粉尘等因素。
A4.2 专科体检:不同疾病表现不同。
A4.3 辅助检查:影像学检查及生化检测常可发现异常。
附录B
军事训练期间的医学教育和监督
B1 定期进行军事训练防伤知识医学教育。
B2 做好开训前的健康检查及准备。
B3 落实共同课目训练的健康保护。
B4共同训练的健康保护内容中着重科学训练方法,突出个体化、多样化等原则。
B5 定义中军事训练伤界定应考虑是否影响正常训练。
B6 本标准与原有标准不同之处如下:
1.本标准参照最新国际疾病分类标准(ICD-10)进行制订;
2.本标准增加疾病严重程度分级,即分为轻、中、重、危重四级;
3.本标准对军事训练伤进行分类,共分为软组织损伤、骨关节损伤、器官损伤、特殊环境(因素)损伤四大类,每大类伤病下又细分为亚类,每亚类伤病治疗原则基本一致,这保证了基层卫生机构在执行该标准时疾病分类及选择治疗方案更加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