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简介
作者:弗洛伊德(德国)
梦的解析,是奥地利心理学家西格蒙得·弗洛伊德的一本著作,又译做《解梦》,经典的心理学书籍。该书开创了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理论,被作者本人描述为“理解潜意识心理过程”的捷径。该书引入了本我概念,描述了弗洛伊德的潜意识理论,是用于解析梦,引申到心理学,解读人们的潜意识在梦中的表象。
弗洛伊德首先回顾了此前关于分析梦的科学著作,他认为虽然有趣但是不够充分。然后他记述了许多梦,来阐明他的理论。他的方法开始于分析他的梦“伊尔玛打针”,但也有许多来自病人的个案研究,书中引用的许多最重要的梦都来自他人。
弗洛伊德进行分析的许多来源来自文学作品,该书更多的是一次文学分析的自觉尝试,超过心理学研究的成分。弗洛伊德在此首次讨论了后来发展的恋母情结理论,也就是俄狄浦斯情结。
书中作者声称他发现了三大真理:梦是无意识欲望和儿时欲望的伪装的满足;俄狄浦斯情结是人类普通的心理情绪;儿童是有性爱意识和动机的。
经典语录
1、解析梦的原则,即我们必须把梦的各成分间的联系看成是无关紧要,同时必须由每一个元素本身去探究其源由。
2、由感觉知道,梦中所经验到的感情和清醒时刻具有相同强度的经验相比,是毫不逊色的。
3、感情的压抑是各种相反力量相互制止,以及审查制度压抑的结果。因此,感情的压抑是审查制度的第二结果,而梦的改造乃是其第一结果。
4、有许多理由怀疑我们对梦的记忆不但残缺不全,而且是不正确与谬误的。一方面,我们要怀疑梦是否真的如记忆那般的不相连;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怀疑梦是否像叙述那样的连贯——是否在回忆的时候,任意将一些新的以及经过挑选的材料填补被遗漏或者根本就不存在的空档,或者用一些装饰品将它修饰得圆圆滑滑,以致无法判断哪部分是原来的内容。
5、梦中最琐细的元素,往往是解释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而且往往解释会因为它的忽略而延误了。
6、梦的遗忘乃是偏见,并且是种阻抗的表现,常常在分析过程间,被遗忘的梦的某部分又再出现。病人们常常这么形容,“我刚刚才想起”。借此种方法而得以呈现的梦部分必定是最重要的,它通常是位于通往梦解析的最近路途,因此也就受到更多阻抗。
7、当意识层面的观念被舍弃以后,潜意识中有意义的概念则控制了整个现时的思想;而表浅的联系不过是一些更深层以及被压抑的关联替代物而已。
8、我们早就根据愿望达成把梦分成两类:第一类,很明显地表露出愿望达成,而另一类的愿望达成不但不易察觉出来,而且往往以各种可能的方法去掩饰。
9、如果梦中继续进行中白天的活动,完成它,并且带来具有价值的新观念,那么我们所要做的便是将梦的伪装撕除。
10、古人对梦的尊崇都是基于一种正确的心灵认识,这是对人类心灵中不可控制以及无法摧毁的力量的崇拜——那个产生梦愿望的“魔鬼”以及在我们的潜意识中运作的力量。
11、如果遵循上述这种分析方法,我们将发现梦是具有意义的,而且绝不是一般作者对梦所说的“梦只是脑细胞不完整的活动产品。”相反地,一旦释梦的工作能完全做到,可以发现梦是代表着一种愿望的达成。
12、梦,它不是空穴来风,不是毫无意义的,不是荒谬的,也不是一部分意识昏睡。它完全是有意义精神现象,实际上,是一种愿望的达成。它可以算是一种清醒状态精神活动的延续,它是高度错综复杂的智慧活动所产生的。
13、在科学的研究中,往往一个难题解不开时,不妨再加上另一道难题,一并考虑,反而有时能找到意外的解决办法。就如同你把两个核桃凑在一起敲碎,比一个个分别敲碎容易。
14、就两个人一起工作而言,如果一个人具有某种特权,那么另一个必定对他这份特权有所顾忌,于是他只好对他自己的内心想做的行为有所改装,换句话说,他就必须戴上一副假面具。其实,每天我们待人所应用的礼节,说穿了也不过是这种虚伪。甚至连诗人们也抱怨过这种虚伪的必要性,“对你所能知道最好的事,你都不可坦白告诉小孩们。”
15、我们现在已看出,所呈现的不愉快内容不外就是愿望达成的一种变相的改装。套一句我们以上提过的假设,我们也可以说,梦之所以需要改装为不愉快的内容,其实就是因为其中某些内容,为第二心理步骤所不许,而同时这部分正是第一心理步骤所希冀的愿望。
16、梦的真正意义总是需要经过分析的,决不是表面意义所能代表的。
17、每一个人,其实也都有一些不愿讲出来的愿望,甚至有些连对自己也都想否认。这些梦均被改装过,因为梦中愿望,平时招致严重压抑,所以愿望达成均被改装到乍看之下无法看出的地步。因此,我们也可以说,梦之改装其实就是一种审查制度的作业。拟一个公式定义,即“梦是一种(受抑制的)愿望(经过改装)的达成”。
18、梦完全受儿时最初印象所左右,而往往把那段日子的细节、那些在醒觉时绝对记不起来的小事,重翻旧账地搬出来。
19、我们经常由于潜意识的要求,而遗忘掉某些事情;其实我们可由这遗忘的事情,追溯出此人内心不自觉的用意。
20、至于为什么我梦见的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印象,而对那些真正使我非常激动到足以“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印象,却反倒隐藏不见。我想最好的解释方法,就是再利用“梦之改装”的现象中,所提过的心理力量中的“审查制度”来作一番阐释。
21、我们可以发现,梦的形成是曾产生了“置换”现象——用心理学的话来说,就是一个具有较弱潜能的意念,必须由最初具有较强潜能的意念里,慢慢吸取能量,而到某一强度才能脱颖而出,浮现到意识界来。
22、我们可以看出,梦是一步一步地朝着有意的转移方向在蜕变。如果一天里发生了两件或两件以上值得引发我们的梦的经验时,梦就会把两件经验合成为一个完整的经验:他永远遵循这种“强制规则”。
23、梦的刺激来源,完全是种主观心灵的运作,借着当天的精神活动,将往昔的刺激变成像是最近发生的一般新鲜。
24、由梦的解析,我们可以看出梦中某一成分,往往就是最近某种印象的重复出现。而这成分很可能是与真正引起梦的刺激的(一种重要的或者不太重要的)属于同一个意念范畴。也可能是来自与一无甚关系的印象较近的意念,而借着或多或少的联想,可以由此再找出与真正引起梦的刺激的关系。
25、如果用一句较露骨的话来说:梦均表现出“兽性”的一面。
26、那些在醒觉状态下所不复记忆的儿时经验可以重现于梦境中。
27、梦的终极意义泰半是与儿童时期的有关破坏性景象有密切关系的。
28、梦的分析工作越深入,我们越会相信在梦的隐意里头,儿时的经验的确构成甚多梦的来源
29、我们要找出使梦的真正内容不能呈现出来的“内在检查”的“动机”。
30、每一个梦,其梦的显意均与最近的经验有关,而其隐意均与很早以前的经验有关。
31、我们能够证明,“梦具有精神活动的内在价值,由愿望来充当梦形成的动机,而以前一天的生活经验做梦内容最明显的资料”。
32、如果当天遗留下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印象深刻的心灵感受,那么由这些感受所产生的愿望便会凝聚形成一个梦;同样地,这些具有精神价值的感受又与当天另外一些无甚关系的生活经验(只要这些能使那几个重要的印象间建构出联系来)综合而成为梦的资料。因此,梦其实是对睡眠时心灵所感受的一切的综合反应。
33、梦是睡眠的维护者,而非扰乱者。
34、只要是外界的神经刺激和肉体内部的刺激其强度足够引起心灵的注意(如果它们的程度只够引起梦,而不使人惊醒),它们即可构成产生梦的出发点和梦资料的核心。而再由这两种心灵上的梦刺激所产生的意念间,找出一种适当的愿望达成。
35、“潜抑作用”原则是我们对心理症的研究所需具备的观念,它表明受潜抑的愿望并非就此消失,它只是由于某种重压而予以暂时性的抑制。
36、如果睡眠时来自肉体的刺激并非具有十分强烈的程度,那么依我看来,它们对梦的形成所生的影响,充其量也只不过像那些白天所遗留下来不太重要的印象。它们就像是一些便宜的现成货色,视需要而定可以随时取用。
37、根据我们潜意识的目标,暴露是一种“前进”,而根据“审查制度”的要求而言,它却是一种“结束”。
38、另一系列称为“典型的梦”,其内容均为至亲的人之死,如父母,兄弟,姐妹,或者儿女的死亡。在这儿,我们必须将这种梦分成两类:一种是梦者并不为所恸;而另一种却使梦者为此至亲之死,而深深地感伤,甚至于睡中淌泪啜泣。
39、如梦者内容所指,梦者确实有希冀那位亲友死亡的愿望,但梦中所达成的愿望并不一定是目前的愿望,它们可能是过去的,已放弃的,或已受潜抑而深藏的愿望,而我们也决不能因它复现梦中,即认为这愿望仍继续存在。
40、其实,甚至是一个乖孩子,我们也无法要求他的性格会达到我们所要求成人所应有的性格,小孩子都是绝对的以自我为中心的,他急切地感到自己的需要,而拼命地想去满足它。但随着年龄的增加,在所谓的的“童年期”阶段,利他助人的冲动与道德的观念开始在小小心灵内逐步发展。套一句梅涅特的话,一个“续发自我”渐渐出现,而压抑了“原本自我”。
41、小孩子对“死亡”的观念与我们成人的观念并不完全相同。他们脑海里根本没想过衰老病死的恐怖,坟场冷清的可怕,以及无极世界的阴森。所有成人对死的不能忍受,神话中所提出可怕的“后日”,在小孩心中丝毫不存在,死的恐怖对他们是陌生的。
42、对小孩子而言,他们并未意念到死前痛苦的景象,因此“死”与“离开了”对他们只是同样的“不再打扰其他还活着的人们”。他们分不清这个人不在,是由于“距离”,或者“关系疏远”,还是“死亡”。
43、我们对任何真正的文学作品,也必须由文学家心灵中不止一种动机、冲动去了解它,并且需要承认,它可能有两种以上的不同解释。
44、所有梦均为绝对的自我中心,每个梦均可找到所爱的自我,甚至可能是经过改装后的面目出现的。而梦中所达成的愿望都不外乎这个自我的愿望。表面上看起来“利他”的梦内容,其实都不过是“利己”的。
45、就“梦的隐意”之冗长丰富而言,相形之下,“梦的内容”就显得贫乏简陋而粗略。如果梦的叙述需要半张纸的话,那么解析所得的“隐意”,就需要六至十张纸才写得完。
46、“一个人永远无法确定地说,他已将整个梦完完全全地解释出来。”梦只有在睡醒后马上记下来才有可能精确地把握住所有内容,否则随着时间必渐渐淡忘不复记忆。然而我们需要认清一件事实,自以为所梦的比所追记得出的资料还要丰富得多,其实是一种错觉。
47、“凝缩作用”的特点,即在梦内容中找出那些一再复现的元素,而构成新的联合(集锦人物,混合影像)以及产生一些共同的代号。
48、根据经验,我发现每个梦都是关系着做梦本人,丝毫没有例外,梦完全是自我的。当自我不在梦内容中出现,反而代之以外人时,我可以很有把握地说,自我一定利用仿同关系隐藏在这人的背后。
49、同一晚上所发生的梦内容都是整体的一部分;而它们之所以会分成许多段,同时有不同组合和数目的事实都是有意义的,这可以看成隐匿的梦思所提供的消息。
50、从孩童时期开始,没有一个本能有像性本能和其他各种成分遭受那样大的潜抑。
51、一个看来前后连贯的言谈,经过分析后可以知道是由三个或四个不同部分凑成的。
52、荒诞的梦,往往暗示着一种极端的否认,表示一种梦者想都不敢想的潜抑思想。除非我们记住这原则——梦无法区分什么是愿望,什么是真实——否则要阐明这种梦是不可能的。
53、梦之所以一直呈现荒谬性,不过暗示其梦思具有特殊而令人痛苦与感情冲动的争辩。
54、不管在什么年代,那些想要说什么,但是知道说出来就会对自己有害处的人无不将那些话冠以一顶愚蠢的帽子。于是梦愈荒谬,其意义就愈深远。
55、任何一件在梦中看来明显是理智活动的事件,都不能被看为梦运作的心智成果,它只是属于梦思的材料,它们不过是以一种现成的构造呈现在梦的显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