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一是监督检查能力还不够强。主要表现在对党纪党规和上级政策规定掌握不够好、欠准确,对专业领域的知识接触少、不了解,且普遍缺乏系统专业培训,所以在具体业务工作中,造成了不能监督、监督乏力的状况。二是查办案件的能力还不够强。一方面,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深入、不系统,虽然委局组织的学习不少,但是坚持不够经常,效果不够好。另一方面,除对委局转办的信访件进行初核外,纪检组参与立案审查较少,存在“空档”和“死角”。
二、监督方式创新不足。监督方法和手段跟不上职能转变的步伐,问题意识不强,监督的办法不多,不善于用改革思路谋划工作,习惯于用老办法处理问题,主要表现在:对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缺乏系统的调查研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向监督单位提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较少;常规监督多,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督少;参与式的被动监督多,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的主动监督少;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内的监督多,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几乎空白。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派驻纪检组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改进:
一、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 围绕“三转”要求,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复杂严峻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明确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思路和重点,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积极主动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创新方式方法,转变监督思维。 紧扣“三转”需要,结合工作实际,提高改革创新意识,积极探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新思路、新方法。在监督内容上,紧盯重点人员、重点权力岗位、重要权力运行环节,紧盯“五一”、国庆、春节等重要节点,突出做好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情况的监督,实现“全面监督”向“重点监督”的转变。在监督力量上,充分利用各类专业机构的力量,广泛运用电子政务、电子监察、暗访等手段,有效整合资源,变单打独斗为协同作战,实现由“单一监督”向“多元监督”的转变。在监督方式上,将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巡察相结合,实现由“一线监督”向“场外监督”的转变,真正实现“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
三、强化自身建设,增强监督能力。 突显“三转”实质,把自身素质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强化学习培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实”,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强化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严明党的纪律,牢固树立“打铁先要自身硬”的意识,努力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