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
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邵政办[2013]18号)文件精神,我局从5月2日起至6月底,在全市林业企事业单位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现将我局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接到市政府办文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安委会全体成员召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会议,转达上级文件精神和进行工作布署,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清剿火患”战役部署,充分认识做好林业系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思想,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不发生较大火灾。并制定下发了《**市林业局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邵林安[2013]18号),成立以局长黄志彪为组长,副局长陈联飞为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股室等负责人组成的**市林业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检查工作。要求各单位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按照“一岗双责”规定,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和任务,指定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切实把本单位的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治
重点对森工企业、森林旅游单位及林产品加工企业进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尤其是加大对森工企业的生产现场、低洼地带工棚、山边住宅区和部分林产品加工企业的生产车间、消防设备、烤房、锅炉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再次对企业的用电、用火及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截止到5月16日,我局共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52次,出动226人次,共排查145家企业,其中:所属企业35家,木材加工企业41家,毛竹经营加工企业69家,排查出消防安全隐患83处,现场整改77处,对无法立即整改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6份,按照“五到位”要求限期整改,并要求林业站负责和督促辖区内的林产品加工企业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整改的复查工作,真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确保企业消防安全。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方面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标语、致企业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常识以及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截止日前,全局累计发放致企业的一封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资料500余份,张贴标语340余条,积极向居民群众和企业职工讲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知识;另一方面及时报道取得的成效,积极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开通举报电话,搞好舆论监督,广泛发动企业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顺利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我局以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与监督,推动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既消除了林业消防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又落实了治本之策。同时,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总之,通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我市林业系统广大职工和林产品加工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有效遏制较大消防事故发生,为继续保持我局消防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好转打下良好的基础。
为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和治理商贸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各类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单位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公共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领导组织
成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监管范围
从事商贸经营行为的大型商场、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
四、监管内容
(一)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1、重点排查治理商贸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装修装饰材料、电路线路老化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
2、排查治理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安全隐患。
(二)督促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1、检查督促商贸企业建立并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以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
2、检查督促商贸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检查督促商贸企业加强全员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4、督促商贸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五、具体实施步骤
(一)行业部门做好安排部署。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商贸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各商贸企业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抓好落实,并要求企业全体职工积极参。
(二)企业做好自查自改。指导、部署商贸领域全方位做好自查自改工作,必须不定期对本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率要达到100%,做到无一遗漏。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
(三)行业部门做好督查检查。行业主管部门必须成立检查组对本领域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不定期的专项督查检查和企业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提高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人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人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二)加强学习培训。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指导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学习和培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确保学习、培训取得实效。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
重点指导和督促人员密集场所有关单位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切实提高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对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未做到消防“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大对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在商贸流通领域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对进入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购物的群众进行教育,学习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方法。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及时曝光。
社区办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行动,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使各单位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杨柳絮 副组长:胡洪涛
杨 玲 史铁耕
成 员:吴军宝、耿海峰、胡志广、各社区主任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凡现有同一时间容纳20人以上,从事制衣、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
(二)重点。广泛发动各方面力量,开展不间断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重点排查九类场所:一是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二是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三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集体宿舍以及营业性场所;四是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或场所;五是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六是通信、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事关国计民生要害单位;七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八是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重大危险源;九是举办各种庆祝活动、大型活动的场所。
四、专项治理的步骤
步骤:
(一)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型场所对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自纠。
(二)划片排查。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要建立台账,全面摸清企业数量、规模性质以及行政许可等基本情况。
(三)集中培训。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型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全面集中消防培训并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集中整治。采取各种措施,逐个区域、逐个企业、逐个场所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集中查处一批违 法建筑、违规企业、集中拆除一批彩钢板违章建筑,集中关停一批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企业,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与各村签订责任书,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提交自查自改承诺书,全部存档备查,逐级明确落实整治责任。
五、工作措施
加大执法力度。要严格落实“六个必须”、“七个一律”、“十个必须”,依法从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围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要强化执法要求:一是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二是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三是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四是对正在施工及投入使用的建筑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督促停工整改;五是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六是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情节较重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拘留;七是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六、工作要求
这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村、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进行分析,因地制宜制定措施明确职责,成立专门机构,组织召开会议,层层部署发动,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单位和个人。
七、落实责任
要建立大排查大整治领导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桦南县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XXXX公司关于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XX集团《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我公司开展了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强化了隐患预防措施,有效的预防了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公司财产和人员的安全。现将2011年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在安全工作会议上,公司总经理带领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
《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对于通知中的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等方面都一一细致学习,体会文件精神,在公司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由公司安委会分项负责,做到了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共同把公司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公司实际,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强调切实增强防控火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防火安全意识,时刻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火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要求员工小心谨慎,预防为主,提高了消防安全觉悟,自觉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
二、排查常态,确保实效我公司本着消防安全工作“排患务尽、不留盲区”的原则,建立了“自查自纠,分层检查,互相监督,排除隐患”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机制,坚持排查工作要认真细致,严把“安全关”,把消防安全防范长期机制落到实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未雨绸缪,安全防范于未然。及时清查维修所有灭火器材和灭火设备,加强防火硬件建设,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能迅速、及时有效扑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门卫24小时值班,公司领导24小时电话开机,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半小时内书面信息报送到位,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三、强化演练,群防群治结合公司实际开展各项安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的实效性和有效性。开展消防知识视频讲座学习活动,做到警钟长鸣,提高员工们的安全意识;全面的消防知识培训,让员工们掌握了一定的防火和火场自救知识。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公司的培训工作活动中,并定期开展自救自护的实践演练,通过对员工开展必要的消防知识教育,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总之,安全工作是公司综合治理的重中之重。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做到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排查安全隐患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将事故隐患减到最少,最大可能的提供安全保障,确保公司良好发展。
关于印发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
所
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直各单位,各企业:
近日,全国范围内接连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2014年12月29日,北京市清华附中一在建体育馆工地因地基坑底板钢筋坍塌造成10人死亡;12月31日,广东省佛山市新富华机械厂发生气体爆燃,造成17人死亡、30余人受伤;12月31日深夜,上海市大量群众聚集在外滩观灯时发生踩踏事件,造成36人死亡,47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深刻汲取教训,坚决避免类似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办发„2015‟1号),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立即作出批示,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加大各行业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各地完善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节日安全稳定”。自治区代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要求对元旦、春节期间以及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督促、再检查,确保万无一失。自治区党委常委哈尼巴提〃沙布开立即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全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
岁末年初生产经营建设、交通运输繁忙,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各类节庆活动频繁、群众出行较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烟花爆竹燃放集中,冬季取暖安全隐患突出,加之冬季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环境影响,历来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和易发期,且全国“两会”和自治区“两会”、地区及我县“三干会”也将相继召开,安全保障和社会管理任务非常繁重。2015年1月4日,地区专门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专们安排部署。会后,县委副书记、县长艾则孜〃买买提及县分管领导分别就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向各乡镇(场)主要领导、各有关单位及各企业的负责人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县域内各相关企业,务必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安全保障措施,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保障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全县社会大局稳定。经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狠抓贯彻落实。
2015年1月5日
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
作
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办发„2015‟1号)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新党办发电„2015‟1号)要求及2015年1月4日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落实“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效治理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时间安排
2015年1月4日至3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拜城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艾则孜〃买买提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王莉萍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陈 宏 副县长
艾力〃热买提 副县长、政法委副书记 谢玉成 副县长
成 员:王中华 重化工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长
长 吐尼牙孜〃阿不都热依木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袁瑞强 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 黄 涛 商经委主任 杨天军 煤炭局局长
吐尔逊〃吐拉吾东 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进存 交通运输局局长 姚 源 农机局党总支书记
杨志强 教育局局长、温州大学拜城实验高中校漆建荣 卫生局局长
吴庆思 民政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
吐逊〃木沙 文体广影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 段文峰 食药局局长 张红军 质监局局长
艾海提〃拜克热 工商局局长 刘 东 旅游局局长 高啓亮 公安局副政委 睢 鹏 公安局副局长 吴汪涛 住建局副局长 靖 乾 油区办副主任 周文胜 路政海事局局长 陈 迪 公路分局局长
史永雪 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樊国军 气象局局长
买尔登〃赛伏 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张根堂 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 良 供电公司经理 彭一建 供排水公司经理 祁国清 民爆公司经理
黄秉瑜 天山燃气公司经理
张锡路 昌恒热力公司经理 各乡镇(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袁瑞强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各乡镇(场)及全县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
四、检查范围及方式
(一)检查内容:全县所有乡镇(场)、所有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线、水利、电力、旅游、农业机械、特种设备、食品药品、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情况、应急处突准备情况及各类集中整治、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二)检查方式: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进行。
五、狠抓贯彻落实,细化保障措施
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及县内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地区行署办公室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4‟263号、阿行署办传„2014‟227号)及《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拜党办发„2014‟135号)、《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拜政办发„2014‟212号)要求,针对两节、“两会”期间人员流动量大、节庆和大型集会活动多的特点,加强安全监管,落实防范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一)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保障。在2015年“两节”、“两会”期间,县、乡两级严禁擅自举办大型集会和焰火活动。社会团体、企业、工商户等举办的20人及以上的各类大、中、小型集会、商业促稍等活动,应根据《拜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拜城县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拜政办发„2012‟341号)要求,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举办人应主动向县公安局提交申请并备案,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对于群众自发形成的聚集活动,有关部门要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安排足够力量,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实行人员分流限制,坚决防止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密集场所和各类公共场所的安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商场、超市、宾馆、饭店、车站、医院、KTV、网吧、迪吧、市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情况,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逃生通道是否畅通,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各乡镇(场)、县直各有关单位及各企业要按严格照自治区、地区统一安排部署,根据《关于印发拜城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拜政办发„2014‟187号)、《关于印发拜城县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拜政办发„2014‟198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切实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居民区消防隐患排查治理。
牵头单位: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安监局、工业园区、商经委、工商局、卫生局、教育局、文体广影局、旅游局、民政局、住建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局、客运站。
(二)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保障。要强化春运组织和安全管理,交通运输、路政、运管等部门要根据客流量,精心组织“两节”、“两会”期间的运力,合理安排车辆、班次,满足群众出行需求,确保旅客出行安全。严格落实客运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加强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客运站(点)及克孜尔卡点、察尔齐卡点的安全检查措施,加强各类运输工具安全检测检验,坚决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春运期间安全管理,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尤其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和重点路段的巡查,严格落实长途客运班车凌晨2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严格防范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非法载客营运、酒驾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交警、教育等部门要依法加大对专用校车的安全监管,严禁不符合客运安全条件的车辆承揽学生接送业务,严禁违法违规车辆上路、进校(园)接送学生及幼儿。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保障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交通安全。气象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冰雪、大雾、大风天气下的预警预报工作。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大队
配合单位:运管局、路政海事局、公路分局、客运站、气象局、教育局。
(三)加强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两节”前后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高发期,各乡镇(场)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制定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仓储规划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烟花爆竹购买人身份信息实名登记制度,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运输行为。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购买放心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大对易燃易爆危险作业场所、化学品罐区、重大危险源单位和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臵的检查频次。严格落实易燃易爆、剧毒、爆炸、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实名登记和流向信息管理制度,防止流入非法途径。加强对加油站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督促加油站提高安全保卫级别。加强对运输液氯、液氨等剧毒危险化学品车辆的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等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安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场)、公安局、工业园区、交通运输局、商经委、工商局、质监局、民爆公司。
(四)加强煤矿安全保障。煤炭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印发<自治区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安„2014‟8号)要求,全面排查生产、建设及停产停建煤矿,重点检查各大生产工艺系统、采掘工作面、硐室和设施设备,盯住瓦斯治理、通风系统、顶板管理、水害火灾防治等,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督促企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长效机制。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煤矿,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要严格停产整顿和技改整合煤矿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超层越界及以其它工程施工为名盗采煤炭等非法生产行为。要严把煤矿爆炸物品储存、发放、领用、清退关,切实加强爆炸物品库房的值守工作,落实各类防范措施,确保爆炸物品不流失。
牵头单位:煤炭局
配合单位: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安监局。
(五)加强非煤矿山安全保障。严厉打击非法盗采、无证无资质、以探代采等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防止发生透水淹井、炮烟中毒等事故。严格火工品安全监管,开展火工品运输、储存、使用、领退等各环节的监督检查,防止火工品丢失、被盗。
牵头单位:安监局
配合单位:国土资源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民爆公司。
(六)加强输油输气管道安全保障。油区、安监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拜城县油气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城市管网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拜政办发„2013‟205号)和《转发自治区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拜政办发„2013‟206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四十项重点排查内容,对全县油气输送管道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进一步完善排查档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按照“五落实”要求限期进行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事故易发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并整改落实。
牵头单位:油区办
配合单位:安监局、公安局、工业园区、住建局、质监局、各有关乡镇(场)。
(七)加强建筑施工、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及城市管网安全保障。住建部门要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执法。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对在建工程涉及的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同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拜城县油气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城市管网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拜政办发„2013‟205号)和《转发自治区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拜政办发„2013‟206号)文件要求,对城区城市管网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进一步完善排查档案,及时整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其他相关单位及企业要做好留守人用电、用煤、用气安全工作,严防中毒、触电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加气站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督促加气站提高安全保卫级别。要加强城镇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确保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拜城镇、安监局、公安消防大队、供电公司、供排水公司、热力公司、天山燃气公司。
(八)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质监部门要加强职责范围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定期检测检验情况、使用登记、日常维修保养和安全运行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臵的检验情况。要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各项安全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要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压力容器、电梯、游乐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防止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牵头单位:质监局
配合单位:住建局、公安消防大队、安监局。
(九)加强民爆器材安全保障。公安部门要依法督促从业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民用爆破器材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范措施与管理责任,确保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等全过程的安全。要严格仓库保管、看护制度,落实人防、技防和犬防等措施;严格落实人员和爆破器材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破器材必须登记;健全使用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民用爆破器材丢失和被盗。
牵头单位:公安局
责任单位:民爆公司、交通运输局。
(十)加强农业机械安全保障。农机、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对上路的拖拉机进行集中整治,严格打击“黑车非驾”、非法拼装、改装拖拉机行为,严格查处无牌无证拖拉机、超载和超速行驶、违章载人、酒后驾驶、未经审验或审验不合格驾车上路等违章行为,突出抓好拖拉机的源头管理,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牵头单位:农机局
责任单位:公安交警大队、各乡镇(场)公安派出所。此外,旅游、教育、卫生、民政、食品药品、供电等部门要针对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认真在各自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六、实施阶段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将按照安排部署、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和督查复检四个阶段进行,且四个阶段按照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的原则,自2015年1月4日起全面启动,齐头并进,狠抓落实。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5年1月6日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职能单位及各乡镇(场)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本部门、本行业、本辖区内的大检查专项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方案和安排部署情况下发至职责管辖范围的各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
(二)自查自纠阶段。各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对每个生产管理环节、岗位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自改,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排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期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三)专项检查阶段。2015年1月7日起,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专项检查,一旦发现隐患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四)督查复检阶段。政府将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纪检监察、行业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等参加的专项督查组,从2015年2月开始,对各乡镇(场)、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复检。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红线意识,严格落实责任。近期发生的系列重特大事故再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一丝懈怠,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时刻紧绷抓好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的原则,从维护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力措施,全力确保全县各族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安排、抓部署、抓落实,及时排查、研究、解决辖区内、行业领域内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臵上抓紧、抓好、抓实,把工作部署和应对措施考虑的更周密一些,居安思危、防患未然,打好主动仗,掌握主动权,严防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各企业要始终牢牢把握防范遏制事故这个工作目标,立即行动起来,按照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放过每一个厂矿车间、每一处重点危险路段,不漏掉每一个人员密集场所,要以雷霆声势、铁腕硬拳排查治理问题隐患,扎扎实实把事故防控工作落实到安全生产领域全方位、各环节,全力做好安全保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对“两会”、两节期间社会稳定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督促、再检查,尤其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及时跟踪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在各自负责的行业领域内进行严格的执法检查,沉到生产一线、重点危险路段、人员密集场所等关键环节,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治理和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坚决责令其进行限期整改,对于整改无望或一时难以整改而又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闭,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也要自觉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常态化监控,经常性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处臵演练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切实提高自身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处臵能力。
(三)排查整治隐患,完善制度建设。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专家查隐患机制,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效果;要对大检查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四)加强应急值守,提高处突能力。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工作。要严格执行干部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县域内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动态,建立健全对各种突发事故和重大事件处理、抢救的应急预案,并特别注意加强各乡镇(场)、各部门之间应急救援的沟通、协调工作。要督促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对应急救援车辆和其他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管理,如遇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立即采取预防和应急处臵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反应,妥善处臵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险情和其他突发事件,及时、有力、有效处臵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的险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进一步加强应急队伍管理,充实应急物资储备,落实重点部门、重点单位、重要岗位的安全保卫和应急管理职责,保证在突发事故情况下能及时开展有效的处臵和救援。对于紧急突发事故,县级领导及行业主管部门领导、所在乡镇(场)党政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科学决策,靠前指挥,妥善处臵,努力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和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各级领导要坚持在岗带班,值班值守人员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事故的发生及应急处臵、善后处理情况,要随时关注事故的进展和伤亡人员的变化,迅速多渠道核查详细情况,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杜绝误报、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行为的发生。
(五)广泛开展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典型,曝光落后,普及安全知识,形成安全生产大检查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各类事故隐患要进行认真核查,督促整改落实,并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凡因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责任不实、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乡镇(场)、各单位务必于2015年2月5日前和2015年3月25日前分别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阶段小结、工作总结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
联系人:阳 静 电话:0997-8693132(带传真)
威府发〔2011〕30 号
威旁乡公共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省、州县有关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2011年11月10日至2011年11月15日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5天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为确保专项治理行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人员密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提高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素质为目的,组织公安、民政、教育、卫生、安监等部门和单位,集中力量打一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战。通过专项整治,重点整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关停取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督促单位认真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单位员工消防安全素质,提高重点单位法定责任人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保障疏散设施完好和安全出口畅通,坚决遏制重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
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组长:杨益艳(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李忠祥(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员:杜应堂(乡党政办主任)
罗国柱(乡人武部部长)
卢颖(乡派出所副所长)
潘朝刚(乡安监站站长)
张举(乡民政办负责人)
韦婷(乡教辅站站长)
王发益(乡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
所,办公室主任由卢 颖同志担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三、专治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符合本乡整治对象有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的集体宿舍,医院的门诊、病房。
(二)专项整治的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或集体住宿的老
人、幼儿、住院患者、学生、员工休息时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
2、人中密集场所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失和标识错误的;应
急照明灯损坏灌失效的;常闭式防火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3、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
置铁栅栏的;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包括集体住宿的学生、幼儿、老人、住院患者和员工休息的房间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4、人中密集场所应设置自动消防设施而未设置的;自动消
防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室内可燃物多且缺乏水源影响火灾扑救的。
5、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
要求的。
6、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组织制度不健全和员工未接受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未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的。
四、整治措施
(一)对存在专项整治第一项内容方面问题的,应依法责
令立即关闭,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
(二)对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
出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整改,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停业的立即责令停产停业,该改变使用性质的立即改变使用性质,以确保安全。
(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专项整治第三项内容方面问题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拆除护栏;对拒不拆除的,组织有关执法部门强制拆除。
(四)对人中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五)人员密集场所的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进行取样并组织鉴定性检查;对存在隐患无力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
(六)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组织制度不健全、员工未
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未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七)对拒不履行执法部门作出的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处罚决定的,相关执法部门应当依法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八)人员密集场所如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督促其做
到“四个明确”,即明确整改火灾隐患的基本情况、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并澄清底数,登记造册。
五、方法步骤
(一)召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成立相应的专项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阶段计划和具有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
(二)集中整治。各单位自查,并根据公安派出所的整改
要求,筹措资金,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对自身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三)监督检查。乡检查组要对本辖区内属专项整治范围的场所逐一进行监督检查。
(四)总结验收。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对专项整治工作
进行验收总结,对专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有关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措施不落实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讲政、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真吸取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把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发扬以往专项
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通力协作,加强协调沟通,形成整治合力。在这次专项整治中,要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设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作出处理。凡是在此次专项整治中被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和关停取缔的单位及场所,报相关部门吊销其有关证照,并向社会进行公告。
(三)加强宣传教育,把握舆论导向。充分发挥舆论监督
作用,对群众举报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及其它有关消防安全的问题一查到底,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予以曝光。同时,将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不断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切实贯彻“综合治
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各有关单位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大力加强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监督管理新机制。
(五)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整治
工作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对在限期内未整改坚决依法停业整改,并从重从快处理严重违返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对于干扰、阻挠专项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于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注重联络,畅通信息。“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
相关单位要指定专门信息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重大紧急信息要及明上报,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乡党委、政府。
(此页无正文)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消防安全治理方案抄报:县政府抄送:县安监局
威旁乡党政办公室2011年11月5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