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5月5日,中国民航执飞沈阳-上海的CA6501航班,被卓长仁、姜洪军等人劫持到南朝鲜(韩国)春川军用直升机场,2名机组成员受伤,飞机在紧急迫降时冲出跑道受损,旅客在韩滞留5天。后经中方与南朝鲜商洽,飞机及乘客被送返回国,劫机犯被韩国判4-6年徒刑,但后获特赦送交台湾当局,被台湾当局以黄金奖励。
1992年8月,南朝鲜与中国建交,同时与台湾断交。“南朝鲜”这一称呼也从此变为“韩国”。
1983年5月5日,卓长仁、姜洪军等同伙在万米高空,持枪威胁机长,此时飞机上已有两名机组人员遭受枪伤,这架原本从沈阳飞往上海的飞机迫降于南朝鲜,飞机上共有105人,其中机组人员9人,乘客中有3名日本人。此为中国劫机“第一案”。
后据296号客机英雄机长王仪轩当时回忆,劫机犯卓长仁持枪突然冲到飞机的驾驶舱前,朝紧闭的驾驶舱舱门开枪,踢开舱门,持枪对着驾驶舱内射击。卓长仁等劫机罪犯拥有2支7.60口径的手枪,总共开过8枪。飞机进入南朝鲜(韩国)上空后,受到南朝鲜(韩国)军用飞机起飞拦截,驾驶员被迫降落在南朝鲜(韩国)的春川机场。飞机降落后,6名罪犯武装控制飞机和人员近8个小时之久,最后向南朝鲜(韩国)当局缴械。
王仪轩,296号航班机长。男,1940年生,辽宁人。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时任中国民航沈阳管理局飞行大队队长。后历任中国民航沈阳管理局总飞行师、中国民航东北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并当选为辽宁省人大代表、全国总工会代表、中共十三大代表。
事后通报表明,这6名武装劫机者是:卓长仁(原为辽宁省机电设备公司统配产品科汽车计划员)、姜洪军、安卫建(两人原为沈阳体育学院的工作人员)、王彦大(原为沈阳市于洪区陵东公社上岗大队第四生产队金属结构厂业务员)、吴云飞(原是广东省琼海县温泉公社农场工人)、高东平(卓长仁姘妇)。
但是关于6名罪犯的处理,中方与南朝鲜(韩国)双方意见不一。中方坚持,卓长仁等6名罪犯在劫机以前已犯了窃枪潜逃等罪行,而且武力劫持民航客机是国际上公认的一种严重犯罪行为,因此要求南朝鲜(韩国)当局将6名劫机罪犯交由中国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南朝鲜(韩国)方面则表示要按他们的法律来处理。
双方博弈之下,5月22日南朝鲜(韩国)最高法院对卓长仁等6名罪犯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对他们分别判处四至六年徒刑的原判。
但是到了1984年8月13日,南朝鲜(韩国)方面宣布对卓长仁等六名罪犯“停止服刑”,“驱逐出境”,并于当天将他们送往台湾。更为嘲讽的是,这6名刑事罪犯被台湾当局称为“投奔自由的反共义士”,并被赠与巨额黄金作为“奖励”。在卓长仁事件的示范下,台湾似乎一时成为劫机者的天堂。到了1993年,中国大陆共有10架民航客机被歹徒劫持,全部飞往台北桃园国际机场,这一年也被称为“劫机年”。
挥金如土的卓长仁将财富千金散尽,后来两岸关系已经发生微妙的变化,他渐渐失去了政治宣传的价值。1991年7月,挥霍殆尽的卓长仁、姜洪军商议进行绑架,目标为台北市国泰综合医院副院长王欲明之子王俊杰,后撕票。11月事情败露后,卓长仁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