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公布了《第一批罕见病目录》。 国家版罕见病名录共涉及121种罕见病。该名录的公布,将为全国各地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罕见病的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和康复,以及制定相关科技研发、社会保障、医疗救助政策等相关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罕见病,泛指一类发病率极低的疾病,又称“孤儿病”。世界各国根据自己国家的具体情况,对罕见病的认定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欧盟对于罕见病的界定是患病率低于1/2000的疾病。据预估,欧盟约有3000万罕见病患者,其中可以干预治疗的罕见病仅约占7%。2002年美国通过的《罕见病法案》将罕见病定义为在美国患病人数低于20万人的疾病。据预估,美国的罕见病患者约2500万。其中可以干预的罕见病低于5%。 世界卫生组织(WHO)将罕见病定义为“患病人数占总人口0.065-0.1%的疾病或病变”。从发病率出发,罕见病的概念远远超出遗传角度,罕见肿瘤、过敏、感染、环境等因素所致的疾病都应该属于罕见病范畴。 目前,全球约有7000-8000种罕见病,其中约80%是由先天性遗传缺陷引起。由于疾病种类多,虽然大多数罕见病的单一病种发病率很低,但各种罕见病加起来统计综合发病率的话,则这个比例超过1%。据预估,我国的罕见病患者人数超过1680万。由此可见,罕见病一点也不罕见! 过去,对于罕见病我们除了预防之外,只有小部分病种可以进行代偿性治疗,极小部分可以被缓解甚至于治愈。但是现在,从基因测序、基因治疗、免疫治疗到干细胞疗法,生命科学的进步让我们有机会对更多的罕见疾病,从最初的一无所知到现在的可预防、可治疗甚至于可治愈。 每个人的基因都不是百分百完美的。罕见病患者为人类承担了小概率事件,于他们自身而言,与病魔抗争是痛苦的,有时甚至是毁灭性的。我们有责任去努力,让这一特殊群体得到公平待遇、及时诊治,从而获得有尊严的生活。 【声明】生命科学与基因技术正在高速发展,针对同一研究课题,不同团队的研究结果存在差异甚至相悖的可能。另受本人知识结构及参阅资料准确性的局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欢迎读者随时纠错并参与讨论。 |